加强北部湾城市群仲裁协作 推动区域仲裁规范快速发展
— —北部湾阳江茂名二市有关方面考察调研湛江仲裁工作
北部湾城市群,是国务院于2017年批复同意建立的国家级城市群,各群员之间正在加强各方面的合作发展。在仲裁方面,湛江 、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等仲裁委已于2018年组成了“中国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两年多来,该联盟的协同发展效果明显,2019年度受案量为100395件,占全国仲裁受案量20.62%。

为了壮大该联盟仲裁力量,近来,广东省阳江、茂名等北部湾城市司法局、仲裁委以及有关方面先后到湛江市司法局和湛江仲裁委考察调研,相互交流仲裁业务,探讨仲裁运作模式,寻求区域合作互助,规范湾区仲裁秩序,统一协调发展步伐。

9月17日,阳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湖、副局长黄嘉喜、仲裁委主任李宗想带队到湛江市司法局、湛江仲裁委考察调研仲裁等项工作,湛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黄诚球、副局长罗卓琴、二级调研员李军等参加了座谈会。

黄诚球同志指出,湛江市委、市政府重视仲裁工作,支持仲裁委发挥仲裁特色和优势解决纠纷、维护经济发展秩序,支持湛江等北部湾仲裁机构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刘湖同志表示,阳江是北部湾城市群的一员,很多方面情况与湛江相似,很需要相互了解协同发展,他提出,阳江仲裁委建立不久,缺少运作经验,需要向湛江等北部湾兄弟仲裁机构学习,并愿意加入“中国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以相互协调,取长补短,有序发展。湛江仲裁委主任、该联盟总部负责人伍科富介绍了湛仲运作发展情况、联盟章程中关于设立宗旨、仲裁员互聘、约定有序发展等相关规定。

此前,北部湾另一城市茂名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学友、司法局长朱向贤也带领设立仲裁委“筹备组”到湛仲考察调研。湛江市司法局长颜战克、副局长罗卓琴、仲裁委主任伍科富等参加了座谈会,并介绍了湛仲运作情况。茂名“筹备组”负责人表示,茂名仲裁委即将设立,将借鉴兄弟仲裁机构的发展经验,开展茂名仲裁工作,并表示之后申请加入“中国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以加强力量,发展好区域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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