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互联网公司发布文章,所附的2021年至今新增永不合作主体清单涉及本公司,现说明如下:
公司曾在2022年前为该客户提供过营销服务,应业务需要,按客户某对接员工要求,曾为其垫付过资金用于开展正常营销用途。根据公安部门调查结果,公司不涉及违法犯罪。公司高度赞同并积极配合客户开展内部合规、反贪污腐败、反商业贿赂等活动,并积极加强我司内部合规和反贪污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
2021年8月,公司制定并发布《员工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禁员工提供或接受商业贿赂。2024年7月,公司制定并发布《反贪污腐败管理规定》,旗帜鲜明反对一切形式的贪污腐败。公司与大多数客户均签署了阳光协议,将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与客户、供应商合作,旗帜鲜明反对并预防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贪污腐败行为。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0日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