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联合 | 规模化储热技术研究什么?

2024年7月2日,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杭州华源前线规模化储热技术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第一阶段“压缩空气储能及规模化储热技术研究”课题在杭州顺利通过评审验收。

评审会议由杭州华源前线售前支持部经理张琦主持,杭州华源前线总经理兼热能研究院院长徐国富致辞。评审组专家由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物理储能事业部总经理朱曙荣、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姜小峰、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低碳研究院院长杨肖博士、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田津、新能源设计部经理胡锐等人组成,孙田津担任组长。

浙江大学副研究员祝培旺博士做课题研究成果总结汇报,经专家质询、研讨,一致同意本阶段各课题通过评审验收。

校企联合 | 规模化储热技术研究什么?

校企联合 | 规模化储热技术研究什么?

联合实验室一期课题《压缩空气储能及规模化储热技术研究》分为三个子课题:

课题一:《规模化带压储热水罐热力学和动态运行特性研究》

课题二:《储热盐罐热力学和动态运行特性研究》

课题三:《高温熔盐热水换热系统和梯级储热控制技术研究》

上述课题的研究,为杭州华源前线掌握压缩空气储能规模化储热的运行策略和设计原则等关键技术提供重要支撑,最终为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储热岛工程应用提供指导意见。

杭州华源前线响应中国能建集团号召,深化产学研合作,与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建立规模化储热技术联实验室。本次联合实验室一期课题“压缩空气储能及规模化储热技术研究”顺利结题,标志着双方产学研合作合迈向新台阶,共同助推压缩空气储能行业储热技术升级迭代。

出席本次评审会议还有杭州华源前线热能研究院副院长石丽萍,院长助理黄新升及浙大能源工程学院在读研究生等。

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基于高端制造的专业供热系统集成商”为企业使命,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为各行业用户提供清洁能源供热综合解决方案。华源前线公司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公司建有浙江省华源前线热能设备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学能源工程学院-华源前线规模化储热技术联合实验室,以及MW级熔盐电极加热储热装置开发研究平台、大规模储热装置系统开发研究平台。

依托国家级科研院所雄厚的研发、设计等综合实力,华源前线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电加热及蓄热储能技术研发的企业之一,是快装锅炉、电蓄热技术等多个国家火炬计划示范承担单位,核心产品和技术包括高压电极锅炉、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储热系统等,公司作为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储热系统装备供应方入选国家能源局第三批首台套技术装备目录,相继承接湖北应城300MW压气储能电站、酒泉玉门300MW压气储能电站、泰安350MW压气储能创新示范项目、石家庄铁道大学液态空气储能中试平台等项目储热岛供货及安装。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1978年的热物理工程学系,是我国普通高校最早成立热物理工程学的单位。学院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建设需要,重点围绕化石燃料的高效清洁利用、新能源及先进能源系统、废弃物能源化高效清洁利用、燃烧污染物和微粒的生成及控制、制冷与低温技术、氢能高效安全储输、先进动力与能源、储能理论和技术等领域,开展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和行业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先后承担完成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众多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成果累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创新团队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等国家级科技奖励24项。

免责声明

               

本文转载自网络平台,发布此文仅为传递信息,本文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赞同其观点,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仅供用户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请读者使用之前核实真实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任何后果均由读者自行承担。

本网站提供的草稿箱预览链接仅用于内容创作者内部测试及协作沟通,不构成正式发布内容。预览链接包含的图文、数据等内容均为未定稿版本,可能存在错误、遗漏或临时性修改,用户不得将其作为决策依据或对外传播。

因预览链接内容不准确、失效或第三方不当使用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错误、商业风险、法律纠纷等),本网站不承担赔偿责任。用户通过预览链接访问第三方资源(如嵌入的图片、外链等),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本网站不对其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禁止将预览链接用于商业推广、侵权传播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违者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预览链接内容涉及侵权或违规,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过网站指定渠道提交删除请求。

本声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争议解决以本网站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网站保留修改免责声明的权利,修改后的声明将同步更新至预览链接页面,用户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新条款。

(0)
上一篇 2024-08-06 10:11
下一篇 2024-08-06 17:37

相关推荐

滇公网安备53010302001420